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过渡期的重大战略任务。目前,脱贫群众尽管纳入了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但因疾病、因自然灾害等影响,部分脱贫群众极易返贫。因此,需进一步健全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最大限度的防止返贫发生。通过调研发现,我省防止返贫的动态监测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全覆盖排查难度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度低,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知晓率不高等。
为此,省政协常委肖剑书建议:
01畅通个人申报途径鉴于大量农村人口在外务工的现实,建议大力推广个人申报方式,以避免“漏测失帮”问题。一是规范个人申报流程,做到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部门审核,避免多次申报、无效申报。二是畅通个人申报路径,探索开发简单、快捷、易用的小程序或APP,拓宽个人申报渠道。02建立信息数据平台
尽快建立返贫信息数据平台。一是要实现事前预警,平台可将民政、残联等行业部门的数据和个人申报等信息链接在一起,通过信息技术对监测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数据跟踪,研判变动轨迹,对返贫前兆及时干预。二是做到事后及时救助,对返贫防治过程和结果进行判断分析和评价,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及时补齐短板,从而将返贫从根源上阻断。
03加强返贫联动预警
不能忽视社会各方面力量在防返贫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协同作用。建议不断优化整合资源,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和驻村帮扶力量的作用,每月走访核对,并及时将变动信息更新录入到返贫信息数据平台。二是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用更加灵活的方式,引导公民个人、民营企业以及非盈利性公益组织等社会资源协同,共同为返贫预警出力,形成预防返贫的社会力量共同体。
04强化绩效评价考核
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实绩考核重要内容,适当提高分值比例。对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规模性返贫的,或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个人,要严肃处理、追究问责。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导考核,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该项工作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