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

来源:四川致公    日期:2020-05-23   人气:117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第十九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任务。然而,我国幅员辽阔,应急救援资源配置和专业能力存在鲜明的区域性,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水平结构化差异明显,不同地区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配运送、共享机制以及产业基础、科技能力、管理水平等不均衡特征显著,这使得国家在应对突发事件,开展应急救援时往往面临管理链条长、保障不充分、基层接不住的矛盾。此次新冠疫情爆发初期,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效率不高,尤其是物质资源保障能力不足等状况就是较好的证明。

 

第一,将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将风险防范作为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富集程度、交通便利条件、产业支撑基础、区域辐射能力等因素,分别在东北、西北、西南、华中、东南等区域确定若干城市建设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充分发挥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的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储备物资、快速响应需求、有序调配队伍、协同能力建设等优势,加快形成我国系统综合、立体全面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二,十四五规划应明确国家区域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的建设目标。2018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明确了建设若干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的任务,但是这些中心主要针对自然灾害防治,难以有效覆盖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而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关联性、衍生性、复合性和非常规性不断增强,因此只有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才能提升应急救援的整体性、协同性功能,整合应急、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公安等不同部门的应急救援资源,系统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

第三,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应当兼顾公共安全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职能。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应当以公共安全产业快速发展为基础,通过项目建设、资源集中、功能提升、服务拓展等提出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驱动要素集中、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产生新的经济增长领域,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进而形成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更强有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