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常委曹晖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四川致公    日期:2020-05-11   人气:139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但脱贫攻坚任务仍然繁重艰巨。个别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在状态,在困难面前束手无策,找不到工作的切入点;部分政策举措没有落实到位,部分项目进度不够理想;部分干部作风不实,存在搞形式主义、浮在上面等情形。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此,省政协常委、致公党四川省委常委曹晖建议:

找准检察公益诉讼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贫困地区食品药品、水源地、人居环境和安全生产、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等领域,深入调研,发现问题,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助力脱贫攻坚。一是紧跟扶贫项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职。要细化完善项目库,推动资金真正落实到扶贫项目上,着力解决钱趴账上”“钱等项目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紧盯扶贫资金。检察机关突出抓好脱贫领域国有资金的安全保护,针对套取、冒领、挪用、截留脱贫资金的问题,紧盯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不放,督促其全面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并跟踪问效。三是以扶贫地区食品药品领域、水源地保护、水居环境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强贫困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维护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省检察院发挥统筹主导作用,建立协作机制。省检察院要尽快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脱贫攻坚的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取得效果等问题。要加强与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就线索移送、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整改、制度完善等问题协作沟通,形成公益保护的合力,为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三、积极探索在移风易俗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助推乡村治理。检察机关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对于父母贫子女不贫,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可以探索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方式,突出志智双扶,加强村民道德和法治教育,促进父母贫子女不贫现象的治理,维护孝善美德。对厚葬簿养,铺张浪费、高额彩礼等不良风气,检察机关应参与专项治理工作中去,加强与当地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协作配合。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讲明婚丧事大操大办的危害,引导群众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良好社会风气;与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共同出台相关规定、规范行为;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政府对典型不良风气行为的有效治理,推动贫困地区乡村治理更加科学规范、法治化,引导贫困地区树立现代化的社会风尚,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