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一个重要职能。当前,民主党派进行民主监督的过程中,还存在监督主体监督意识不强与能力不足、监督客体民主氛围不够与意识弱化、监督程序知情渠道不畅与程序虚化、监督机制建设存在缺陷与操作失范等问题,为加强民主监督的实效:从拓展民主空间营造民主监督的氛围、激活政党特性强化监督能力、加强机制建设增强民主监督的动力、创新形式方法提升民主监督力度四方面提出对策。
关键词:民主党派 民主监督 问题与对策
民主监督是我国参政党法定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势。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与执政党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监督体系。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有利于充分听取社会各个阶层的意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反腐倡廉;有利于人民群众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国参政党民主监督是“柔性的政治监督”,既不同于权力监督所具有的强制执行力和法律约束力,又有别于西方国家在野党对执政党的批评,而是以提意见、作批评为表现形式的“非权力性”柔性监督。这种监督不能直接改变被监督者的政治和行政行为,使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存在“虚位”、“弱监”、“空转”等实效性不足的现象,效果不能立竿见影的体现出来,因而也使得它容易被轻视和忽视,为此通过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有其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民主党派加强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主体监督意识不强与能力不足
目前,参政党民主监督存在定位不清、监督不准等现象,直接影响了民主监督实效性的发挥。具体表现为:民主党派自身对于民主监督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监督的自觉性不强;缺乏对监督对象到位的监督;缺乏专门的监督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履行监督职能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从监督手段来看,缺乏实效的监督手段和方法,主要是在人大政协会议或通报会上,通过书面的提案、信息、调查报告等书面形式进行,但对中共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主要是通过各级地方党委主动邀请,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应邀参加等形式进行,监督形式、手段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办理、反馈的不理想,达不到监督的预期目标。特约监督人员的聘任,大多由被监督单位聘请,有的特约人员身兼数个特约身份。监督内容知政知情信息不足,行使监督职责时,对监督事项事先不知情,或知情信息有限,仅限于来自被监督单位提供,掌握的信息存在缺失。
(二)、监督客体民主氛围不够与意识弱化
民主党派能否对执政党实行有效的监督,还取决于执政党各级领导的认识和态度。在民主氛围不足的情况下,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对接受民主监督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领导觉得权力一旦受到监督就是对其不信任,听不惯不同意见,更别说是监督的批评意见,导致一些党派成员不敢讲真话、讲实话,甚至不敢讲话。有些领导干部对民主监督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民主监督的意见或建议不及时回复或处理,而是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使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党外人士通过建议、提案进行的民主监督,在各级人大政协会议上,工作建议占绝大多数。对决策监督、党委依法执政情况监督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监督的建议提案所占比例非常少。
(三)、监督程序知情渠道不畅与程序虚化
参政党民主监督作为社会政治监督体系的一部分,同样需要规范有序的程序。在现实运行中,民主党派进行民主监督的监督程序还存在不少缺陷,极大地影响了参政党民主监督的实效性。民主监督中的“监”有“监测”之意,“督”有“督促”之义。一般基本的监督应包括“知情——沟通——反馈”环节。监督的科学性、正确性来源与信息的丰富与完整。无论是监测还是督促,其基本条件就是要知情,要有相关的信息知情。而这恰恰是当前参政党民主监督中最薄弱的环节。从目前情况看,民主党派只能被动知情,所需信息大部分靠被监督对象提供的。这种信息一是不深入,至多只算“消息”——信息的外壳,而掌握不到内核的东西;二是不完整。众所周知,被监督对象出于自我保护和利益最大化的本能,自身提供的信息难免是有选择的、不完整的。除此之外,参政党除了以政协提案形式反映的意见、建议有明确的反馈制度外,其他形式反映的意见、建议,还没有建立回复、反馈的有形机制。许多问题提出反映后,得不到明确、及时、完整的答复,反馈程序缺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政党成员及其他所联系的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对民主监督的动力有一定的影响。
(四)、监督机制存在建设缺陷与操作失范
虽然民主监督作为国家社会政体的重要监督形式,越来越受各级领导重视,但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柔性特质使这样的监督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刚性约束,如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如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协商环节、反馈环节、宣传环节尚不完善,对被监督者开展调查监督在制度上尚缺乏保障,制度上更多强调的是被监督者的自觉性和监督者的积极主动性。事实上,使监督无章可循,存在不确定性和可伸缩性。监督机制薄弱,导致监督内容和层次尚达不到现代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审视标准。反馈机制不健全,影响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活力。许多地方的民主监督的成效完全取决于党政一把手的开明度。从监督成效来看,在人大政协中民主党派成员民主监督提出的内容与宏观决策有时出现不匹配;监督层次涉及事务性问题多,触及实质性的问题少;监督重点难以到位且落实不好;滞后监督多,及时监督少;一般参政议政强、深度民主监督弱;特约人员队伍的结构还有待优化、功能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民主监督的成效不明显。
二、增强参政党民主监督实效性的对策思考
在当前形势下,要使参政党的民主监督真正发挥民主监督,政治监督的作用,取得理想的效果,需要针对当前民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方能取得成效。
(一)、加强监督立法营造民主监督的氛围
从监督环境来看,保障民主党派等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职能的法规未出台,已有的文件中对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缺乏系统具体的标准、程序和可操作的方式。监督难度大。为此,首先,要完善监督立法。国家立法机关有必要制定一部规范参政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法规,如制定《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条例》,为参政党开展民主监督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尽可能改善民主党派监督条件,提高各项工作经费,加强监督广度、深度和力度,加强横向联系,树立整体实力,打造良好形象,强化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地位。
其次,要拓展民主空间,强化民主监督氛围。邓小平说过:“监督问题实质是个民主问题。”政治民主化是在与政治监督的互动中不断得到发展,政治民主又为政治监督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力量支持。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党外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现有的政治体制和格局所营造的民主氛围难以保障民主党派监督职能的落实。参政党民主监督实效性的进一步发挥与增强,要看某届领导班子推进民主政治的决心和力度。因此,要拓展民主空间,发展民主政治,强化民主监督氛围,营造良好政治环境,这是增强参政党民主监督实效性的根本前提。
(二)、激活政党特性强化监督能力
发挥各民主党派的特色和优势,推动民主监督取得实效。加强参政党自身监督能力建设。作为监督主体,民主党派自身监督能力水平对于提高监督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各党派必须强化自身的监督能力建设,加强思想作风、理论素养、工作能力建设,加深对民主监督意义的理解,真正使监督“监到点子上,督到要害处”。首先,应加强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各参政党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传统的教育,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接受中共领导的政治觉悟,增强监督的自觉性;加强对自身的民主监督理论的研究,提高整体监督素质。其次,建立民主监督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加强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探索成立专门负责本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推动本党派更好的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同时,加强人才培养,使会监督、敢监督、善监督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再次,加强民主监督手段和方法的建设与创新能力建设。注意提高监督的深度、广度、尺度和角度,力求使所提出的批评依据充分,客观公正,所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再次,完善信息知政知情权建设,不断提升履行监督职能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整体水平和能力。
(三)、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增强民主监督的动力
要加大监督制度的完善。在理论和实践中进一步强化和优化民主监督的程序性制度、保障性制度、特约人员制度,健全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等相关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一些民主党派监督工作机制,如探索建立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的程序,建立规范化的监督秩序,以保障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在合法有序的环境下健康运行,提高监督行为的严密性和科学性。建立知情沟通机制,规范“知情”对象、范围、时间和方式方法,加快党务、政务公开,拓展知情渠道、范围和参与程度,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同民主党派协商通报制度,丰富和拓展政治协商的内容。建立健全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机制,克服“泥牛入海”现象。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激励机制。一方面将民主监督过纳入民主党派绩效考核;另一方面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意见的落实到中共党委或政府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将办理效果与年终考核评优挂钩。建立党派监督员竞争机制,加强对特约监督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协调调度机制,为民主党派围绕中心、把握重点、实施监督提供支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的对口协作及联系机制,增进了解,深入协商,科学施政,提高现有民主监督制度的科学化水平。要创造条件为民主党派的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建立保障机制和建立规范自律机制,为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质量提供保障。
(四)、创新形式方法提升民主监督的力度
民主监督的形式、方法是实现有效监督的有效载体。只有形式、方法有效,才能防止监督的形式主义和随意性。因此,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创新一些新的监督形式和方法,明确监督重点,从局部的、事务性监督向全局的、政治监督转移。把握监督力度,从事前的论证切入加强监督,而不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情况的“好”或“坏”的事后简单监督或者评价。延伸监督手段,与其他监督方式进行横向合作,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以达到单靠民主监督所不能达到的效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强化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的结合的机制。积极利用网站、智能手机,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方式,或在电视台、报纸上开辟专栏,让民主监督实时化、效率化,使提案、建议和群众的呼声的反馈、督办、落实的过程变得完善有效,监督的效果得到提升。
当然,民主党派要发挥政治监督作用,还离不开中国政治的大环境。因此,在加强参政党民主监督建设的同时,还要大力加强中共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做好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中国的监督体系,加快民主进程。尤其要注意发挥人大和政协两个民主平台的共同作用,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提高民主监督运作效率和效果。